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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act Intranet Inc .

用户协议

间:

(1) X在[]注册的公司,地址为[](客户)

(2) Interact Intranet Inc一家美国公司[文件编号802044370],地址是21 West 46thStreet, New York, NY 10036(供应商)

在一起的“党”每一个单独的“党”

背景

(A)供应商开发了交互式内部网。

(B)客户希望在其业务运营中使用供应商的解决方案(“服务”)。

(C)订约供应商已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提供订约供应商服务,客户已同意接受订约供应商服务并支付费用。

本许可协议(“许可证”)是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法律协议,以访问和使用interter Intranet作为一项服务,其中包括支持和托管(合在一起)“服务”).

供方根据本协议将服务的使用许可给客户。本协议并未将“服务”或相关软件和文档的任何所有权转让给“用户”。

订约供应商保留随时以其唯一和绝对酌情权修改或更新本条款的权利。

重要通知:

  • 根据该协议,客户可以向供应商订购访问交互式内部网作为服务的许可证。每个客户订单的细节将在引用本协议的销售协议中列出,并由双方执行。已签署的销售协议以引用形式并入本协议。
  • 通过访问服务,客户还同意供应商的可接受使用政策,该政策可在www.interact-intranet.com/terms中找到

商定的条款

1.解释

1.1本条中的定义和解释规则适用于本协议。

“授权用户”:经"客户"登记使用"服务"的用户。

“授权用户订阅”:客户在生效日购买的授权用户订阅,授权用户有权根据本协议访问服务。

“浏览器要求”指“交互式内网浏览器要求”文件(//www.economatus.com/Browser_Requirements.pdf

“工作日”:除星期六、星期日以外的任何一天,以及美国的公共假日,包括元旦、马丁·路德·金日、总统日、阵亡将士纪念日、独立日、劳动节、哥伦布纪念日、退伍军人节、感恩节、圣诞节。

“机密信息”:专有的或机密的,并被明确标记为此类或被识别为机密信息的信息。

“客户资料”:客户、授权用户或供应商代表客户为使用服务或方便客户使用服务而输入的数据。

文档”指供应商就本协议提供的任何电子格式或纸质副本文件,包括规格。

“生效日期”:双方签订本协议的日期。

“首次认购期限”:自生效日期起计12个月/ 24个月/ 36个月。

正常营业时间”:美国东部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每个工作日。

“更新期”:第14.1条所述期间。

销售协议”:客户在本协议日期或前后签署的销售协议。

“服务”:供应商根据本协议向客户提供软件的访问权限,包括支持和托管。

“会员费”:根据销售协议规定,客户应就授权用户订购向供应商支付的订购费用。

“订阅”:具有第14条中规定的含义(包括初始认购期和任何后续续订期)。

“支援服务政策”:供应商就服务提供支持的政策,可在www.economatus.com/terms

“病毒”:任何事物或设备(包括任何软件、代码、文件或程序),可能:阻止、损害或以其他不利方式影响任何电脑软件、硬件或网络、任何电讯服务、设备或网络或任何其他服务或设备的操作;阻止、损害或以其他方式不利地影响任何程序或数据的访问或操作,包括任何程序或数据的可靠性(无论是通过重新安排、更改或删除整个或部分程序或数据或以其他方式);或对用户体验产生不利影响,包括蠕虫、木马、病毒等类似的东西或设备。

1.2条款、附表和段落标题不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1.3“人”包括个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不论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1.4凡提及公司,应包括任何公司、法团或其他法人团体,不论其在何处及以何种方式成立或成立。

1.5词语单数包括复数,反之亦然。

1.6提及一种性别时,应包括提及其他性别。

1.7凡提述成文法或法定条款,是指在考虑到任何修订、延期或重新制定的情况下,就该成文法或法定条款所述的目前有效的条文,并包括在该成文法下制定的任何目前有效的附属法例。

1.8提及书面内容包括电子邮件。

1.9提及的条款和附表是指本协议的条款和附表;所述段落系指本协议相关附表的段落。

2.授权用户订阅

2.1受本条第2款及本协议其他条款和条件规定的限制,供应商在此授予客户非排他性、不可转让的权利,允许授权用户在订阅期限内仅为客户的内部业务操作而访问服务。

2.2关于授权用户,客户承诺:

  • a.其授权访问和使用服务的授权用户的最大数量不得超过其不时购买的授权用户订阅数量;
  • b.它将不允许或容忍任何授权用户订阅被多个个人授权用户使用,除非该订阅已全部重新分配给另一个个人授权用户,在这种情况下,先前的授权用户将不再有权访问或使用服务和/或文件;
  • c.每个授权用户应为其使用服务和文件保存安全密码,并且每个授权用户应对其密码保密;
  • d.供应商承认其可以通过审计的方式核实授权用户的数量。任何此类核查都是为了确保实际用户的数量小于或等于授权用户的总数;
  • E.第2.2条中提到的任何审计。d披露任何密码已提供给非授权用户的任何个人,则在不损害供应商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客户应立即禁用该等密码,且供应商不得向任何该等个人发放任何新密码;而且
  • F.第2.2条中提到的任何验证。f显示客户已向供应商少付订阅费,则在不影响供应商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客户应在提供发票之日起10个营业日内向供应商支付与该少付订阅费相等的金额,或在30天内删除多付的用户帐户。

2.3客户不得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有意获取、存储、分发或传播任何病毒或任何材料:

  • A.具有非法、有害、威胁、诽谤、淫秽、侵权、骚扰或种族或民族攻击性的内容;
  • B.促进非法活动;
  • C.描绘性露骨的图像;
  • D.宣扬非法暴力;
  • E.基于种族、性别、肤色、宗教信仰、性取向、残疾的歧视;或
  • F.以其他非法的方式或对任何人或财产造成损害或伤害;

供应商保留权利,在不承担责任或不损害其对客户的其他权利的情况下,禁止客户访问任何违反本条规定的材料。

客户不得:除非任何适用法律允许,但双方协议不能排除该法律,并且在本协议明确允许的范围内,客户不得:

  • 试图以任何形式或媒介或以任何方式复制、修改、复制、从软件和/或文档(如适用)中复制、复制、创建衍生作品、裱框、镜像、再版、下载、显示、传输或分发全部或任何部分;或
  • b试图反向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或以其他方式将软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简化为人类可感知的形式;或
  • c.访问全部或任何部分“服务”,以构建与“服务”竞争的产品或服务;或
  • d.使用服务向第三方提供服务;或
  • e.根据第19条的规定,许可、出售、出租、租赁、转让、转让、分配、分发、展示、披露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商业利用,或以其他方式向授权用户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服务,或
  • f.试图获取或协助第三方获取对服务的访问,但本第2.4条规定的情况除外;而且

2.5客户应尽一切合理努力防止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服务,并在发生任何此类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时,立即通知供应商。

本第2条规定的权利授予客户及其任何关联公司,为此目的,关联公司定义为由直接或间接控制客户的同一人控制的任何公司。

2.7客户应对其客户账户下发生的所有活动负责,并应遵守与使用服务有关的所有适用的地方、州、国家和外国法律、条约和法规,包括与数据隐私、国际通信和技术或个人数据传输有关的法律、条约和法规。客户应:(i)在任何未经授权使用任何密码或帐户或任何其他已知或怀疑违反安全的情况下,立即通知供应商;及(ii)立即向供应商报告,并采取合理努力立即停止对客户已知或怀疑违反本协议或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内容的任何复制或分发。

3.额外授权用户订阅

3.1根据第3.2条和第3.3条的规定,在任何订阅期限内,用户可不时购买超出生效日购买量的额外授权用户订阅,且供应商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向该等额外授权用户授予访问服务和文件的权限。

3.2如果用户希望购买额外的授权用户订阅,用户应书面通知供应商。

3.3客户应向供应商支付销售协议中规定的该等额外授权用户订阅的相关费用,用于该等额外授权用户订阅的注册。如果该等额外授权用户订阅是由客户在初始认购期或任何续订期(如适用)部分购买的,则该等费用应在初始认购期或当前续订期(如适用)的剩余时间按比例分摊。

4.服务

4.1在订阅期内,供应商应根据本协议条款并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向客户提供服务。

4.2供应商应尽最大努力使服务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可用,但以下情况除外:

  • 计划维修,将于七天前以电子邮件通知;而且
  • b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的不定期维护,前提是订约供应商已作出合理努力,至少提前6个正常工作时间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客户。

4.3供应商将根据供应商的支持服务政策,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供应商的银/金/白金支持服务。订约供应商可酌情不时修订《支持服务政策》,但须在该修订生效前30天通知客户。

4.4 interactive将在任何时候尽一切合理努力实现服务的最高可用性,但除第7.1条中披露的外,不就任何具体可用性或访问时间提供任何类型的保证。作为服务的一部分存储的所有数据将至少每小时备份一次。如果客户遭遇数据丢失,供应商将从最近的工作备份中恢复数据;但前提是,订约供应商不保证恢复或恢复自上次工作备份以来上传的任何丢失的客户数据。

4.5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只有客户和授权用户才能使用本服务,并在客户的情况下,为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支付适用的费用。

用户名和密码是个人的,应被视为保密信息的一部分。授权用户或客户在任何时候都对授权用户的所有作为和不作为承担全部责任,授权用户或客户已授予访问权限,

5.客户数据

5.1客户拥有所有客户数据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并对客户数据的合法性、可靠性、完整性、准确性和质量全权负责。

5.2未使用。

5.3客户或其他人在使用服务过程中提交给服务的任何数据、信息或材料不属于供应商所有。客户应对其提交的任何及所有客户资料的准确性、质量、完整性、合法性、可靠性、适当性及知识产权所有权或使用权全权负责。

5.4供应商没有责任代表其提取或审计客户数据。在本协议终止时,在支付了所有费用的情况下,供应商将提取所有数据并将数据提供给客户。在任何其他时间,供应商可按其当时的每日费率收取费用,以应要求提供客户数据的原始摘录。供应商将以人类可读的格式提供所有数据。所有上传的内容(包括pdf和图像)将以一个简单的文件夹结构返回,同时返回服务中包含的数据的CSV导出(包括概要文件、HTML页面和类别结构)。此外,供应商将提供客户数据库的SQL备份(未加密)。客户数据将通过AWS S3桶安全传输返回。

5.5客户和/或授权用户对客户和/或授权用户在本服务上存储的所有数据的合法性负全部责任。此外,如果客户数据侵犯了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客户和/或授权用户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同意就与此类侵权和/或非法行为有关的所有索赔和损失向供应商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5.6如果供应商自行或通过任何第三方通知客户和/或授权用户存储的客户数据违反了任何法律或侵犯了第三方权利,供应商应有不受约束的权利,在不事先通知授权用户或客户的情况下,立即暂停访问该数据,而无需对客户或授权用户承担任何责任。在合理和可能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将本节项下的任何此类行动通知客户和/或授权用户。

6.第三方供应商

客户承认,“服务”可使或协助其通过第三方网站访问第三方的网站内容、与第三方通信并向第三方购买产品和服务,且其自行承担风险。供应商不就任何该等第三方网站的内容或使用,或与该等第三方网站的通信,或客户与该等第三方签订的任何交易或合同,作出任何陈述或承诺,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通过任何第三方网站签订的任何合同和完成的任何交易是客户与相关第三方之间的交易,而不是供应商之间的交易。供应商建议客户在使用相关第三方网站之前,先参阅第三方网站的条款和条件以及隐私政策。订约供应商不认可或批准任何第三方网站或通过服务提供的任何第三方网站的内容。

供应商的义务

7.1供应商承诺,服务将按照英国和美国领先的类似服务提供商合理预期的标准提供。订约供应商同意在任何月份为服务提供不低于99.7%的可用性正常运行时间(不包括预定的维护时间)。

7.2第7.1条中的承诺不适用于因违反供应商指示使用服务或未经供应商同意由供应商或供应商正式授权的承包商或代理商以外的任何一方修改或变更服务而导致的任何不符合。

7.3如果服务不符合上述承诺,订约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费用,采取一切合理的商业努力及时纠正任何此类不符合,或向客户提供实现预期性能的替代方法。此类更正或替换构成客户对任何违反第7.1条所述承诺的行为的唯一和唯一补救。

7.4尽管有上述规定,订约供应商:

  • a.不保证客户对服务的使用不间断或无错误;而且
  • B.对于因通过通信网络和设施(包括互联网)传输数据而导致的任何延迟、交付失败或任何其他损失或损坏,我方概不负责。

7.5本协议不妨碍供应商与第三方签订类似协议,或独立开发、使用、销售或许可与本协议项下提供的产品和/或服务类似的产品和/或服务。

7.6供应商保证其拥有并将保持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所有必要许可、同意和许可。

7.7如果供应商未能履行第7.1条规定的义务,则应向客户开具相当于年度认购费用X%的服务信用证。信用证应适用于该账户,并在以后的发票中冲销。为了达到这些目的

X=[(服务不可用的完整小时数超过0.3%)/(8,760)]x100

8.客户的义务

8.1客户应:

  • a.向供应商提供:
  • 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必要合作;而且
    • 2订约供应商为提供服务而可能要求的对相关信息的所有必要访问,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数据、安全访问信息和配置服务。
  • B.遵守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活动有关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
  • c.及时有效地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其他客户责任。如果客户在提供双方商定的协助方面出现任何延误,供应商可在合理必要时调整任何商定的时间表或交货时间表;
  • d.确保授权用户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使用服务,并应对任何授权用户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负责;
  • e.全权负责采购和维护其系统与数据中心之间的网络连接和电信链路,以及因客户的网络连接或电信链路引起或与之相关或由互联网引起的所有问题、状况、延迟、交付故障和所有其他损失或损害;而且
  • f.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满足相关的浏览器要求。

9.费用及付款

9.1客户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按照销售协议的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认购费用。

9.2本协议中规定或提及的所有金额和费用:

  • a.根据第14.3条和销售协议的条款,不可取消和不可退款;
  • B.不包括任何税收、关税或其他政府收费。供应商应就供应商需要收取的任何此类税款、关税或其他费用向客户开具发票,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税和使用税以及增值税。客户必须在供应商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向供应商支付该等款项。

9.3订约供应商有权在每个续期开始时提前30天通知客户,提高订阅费用,以及就根据第3.3条购买的额外授权用户订阅支付的费用,且所有费用均应被视为已相应修订。根据英国零售价格指数,年度增长率将不超过相关续约期开始时的当前通货膨胀率。

9.4自发票开具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款。

9.5如果客户未支付任何无争议的发票或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供应商有权在30天内书面通知客户,暂停客户使用服务,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发票金额在该期限届满时仍未支付,供应商可终止本协议。在终止或暂停帐户的情况下,如果客户希望恢复本协议,供应商保留征收合理的重新连接费用的权利。

9.6如果客户要求返还或恢复客户数据,供应商可同意返还或(如果可能的话)恢复该等数据,但前提是客户向供应商支付当时进行该等工作的每日费率。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不含增值税的日租金为[$1,400]。

9.7客户应偿付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必要的合理费用。在可能的情况下,费用将以书面形式商定。

10.专有权利

10.1用户承认并同意供应商和/或其许可人拥有服务中的所有知识产权。除本协议中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并未授予"用户"任何与"服务"有关的专利权、版权、数据库权、商业秘密、商号、商标(不论已注册或未注册)或任何其他权利或许可。

10.2订约供应商确认,其拥有在本协议条款项下并根据本协议条款授予其声称授予的所有权利所需的与服务相关的所有权利。

11.保密

11.1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每一方均可从另一方获得机密信息。一方的保密信息不应被视为包括以下信息:

  • 除因接收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外,A已为公众所知或成为公众所知;
  • 乙方在披露前已被对方合法占有;
  • C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接收方,不受披露限制;或
  • D是接收方独立开发的,可以有书面证据证明是独立开发的。

11.2双方均应对对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除非法律要求,不得将对方的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将对方的保密信息用于履行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目的。

11.3每一方均应采取一切合理步骤,确保其员工或代理人不违反本协议条款披露或分发其有权访问的另一方的保密信息。

11.4任何一方均不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损失、破坏、变更或泄露负责。

11.5客户承认,服务的细节以及服务的任何性能测试结果构成供应商的保密信息。

11.6供应商承认客户数据是客户的保密信息。

11.7本第11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无论该终止如何发生。

12.责任和赔偿

12.1对于因客户使用服务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真实索赔、诉讼、诉讼、合理损失、损害赔偿、费用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费用和合理的法律费用),客户应对供应商承担责任,前提是:

  • 客户立即收到任何此类索赔通知;
  • b供应商在抗辩和解决索赔时向客户提供合理的合作,费用由客户承担;而且
  • c客户被授予辩护或解决索赔的唯一权力。

12.2订约供应商应为客户、其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员工抗辩、赔偿并使其免受任何索赔、诉讼、诉讼、损失、损害、费用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费用和合理的法律费用),这些费用和费用是由于订约服务侵犯了自生效日期起生效的任何专利、版权、商标、数据库权或保密权。并应赔偿客户在此类索赔的判决或和解中判给客户的任何金额,前提是:

  • 就任何此类索赔及时通知供应商;
  • b客户在该等索赔的抗辩和解决中向供应商提供合理的合作,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而且
  • c订约供应商被授予抗辩或解决索赔的唯一权力。

12.3在任何索赔的抗辩或和解中,供应商可争取客户继续使用服务、替换或修改服务以使其不再侵权,或者,如果无法合理获得此类补救措施,则在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客户后终止本协议,而无需向客户支付违约金或其他额外费用的任何额外责任或义务。在终止的情况下,第5.4条将适用。在终止的情况下,与终止后任何期间相关的任何预付费用将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12.4在任何情况下,供应商、其雇员、代理和分包商均不对客户的侵权行为负责,但所指控的侵权行为是基于:

  • 供应商(或供应商授权的第三方)以外的任何人对服务的修改;或
  • b客户使用服务的方式违反供应商以书面形式给予客户的指示;或
  • c客户在收到供应商或任何适当当局的指控或实际侵权通知后使用服务。

12.5上述条款和第13.4条。b声明对于侵犯任何专利、版权、商标、数据库权或保密权,客户的独家权利和补救措施,以及供应商(包括供应商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13责任限制

13.1本第13条规定了供应商对客户的全部财务责任(包括因其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的作为或不作为而承担的任何责任):

  • 在本协议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
  • b关于客户对服务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使用;而且
  • c关于在本协议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陈述、陈述或侵权行为或不作为(包括疏忽)。

13.2除非本协议中明确明确规定:

  • a客户对客户使用服务所产生的结果以及由此得出的结论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因客户就服务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信息、指示或脚本中的错误或遗漏,或供应商根据客户指示采取的任何行动而造成的任何损害,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且
  • b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成文法或普通法所暗示的所有保证、陈述、条件和任何类型的所有其他条款均不包含在本协议中。

13.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不排除供应商的以下责任:

  • a因供应商疏忽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或
  • B欺诈或欺诈性虚假陈述。

13.4根据第13.2条和第13.3条:

  • 任何一方均不对侵权行为(包括疏忽或违反法定义务)、合同、虚假陈述、赔偿或其他任何利润损失、业务损失、商誉损耗和/或类似损失或纯粹经济损失,或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特殊、间接或后果性损失、成本、损害赔偿、收费或费用承担责任;而且
  • b订约供应商因履行或预期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合同总责任(包括第12.2条中的赔偿)、侵权行为(包括疏忽或违反法定义务)、虚假陈述、赔偿或其他方面的总责任,应限于索赔发生之日之前12个月内支付的全部认购费用。
  • c客户因履行或预期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合同、侵权行为(包括疏忽或违反法定义务)、失实陈述、赔偿或其他方面的年度总总责任应限于索赔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到期的全部认购费用。

14.期限与终止

14.1除非本协议按照第14条的规定另行终止,否则本协议应自生效日期开始并持续至初始认购期,此后,本协议应自动续期连续十二个月(每个月为更新期”),除非:

  • 客户至少在初始认购期或任何续订期结束前4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终止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本协议应在适用的初始认购期或续订期届满时终止;或
  • b订约供应商至少在初始认购期或任何续订期结束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户终止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本协议应在适用的初始认购期或续订期届满时终止;
  • c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以其他方式终止;或
  • d双方同意续期超过12个月;

首次认购期连同任何后续续展期构成“认购期”。如果续订期短于“初始认购期”,则销售协议中反映的承诺折扣将不适用。

14.2在不影响双方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前提下,任何一方均可在以下情况下终止本协议,而无需对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

  • 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如果该违约行为是可以补救的)未能在收到书面违约通知后30天内补救该违约行为;或
  • 为另一方当事人作出清盘命令或通过决议,或出现有管辖权的法院有权就另一方当事人作出清盘命令的情况;或
  • c命令任命管理人来管理另一方的事务、业务和财产,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文件,要求另一方任命管理人,或另一方或其董事或合格的浮动押记持有人(定义见1986年《破产法》附表B1第14段)发出任命管理人的意向通知;或
  • 另一方的任何资产或事业被指定接受人,或在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债权人有权指定另一方的接受人或管理人的情况下,或任何其他人占有或出售另一方的资产;或
  • E另一方与其债权人作出任何安排或和解,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以任何方式保护其债权人;或
  • 另一方停止或威胁停止交易;或
  • G另一方因债务在任何司法管辖区采取或遭受任何类似或类似的行动;或
  • h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或预计持续超过二十个营业日。

14.3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

  • 在本协议项下授予的所有许可应立即终止;
  • 每一方不得进一步使用属于另一方的任何文件和其他物品(及其所有副本);
  • c供应商在向客户发出其意图的合理通知后,可销毁其所拥有的任何客户资料;
  • d供应商将按照第5.4条返还所有数据;而且
  • 双方在终止时的应计权利,或任何条款在终止后的继续,均不应受到影响或损害。
  • F与终止后任何期间相关的任何预付费用将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15.不可抗力

如任一方因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行为、事件、疏忽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全行业罢工、停工或其他行业纠纷(无论涉及供应商或任何其他方的劳动力)、天灾、战争、暴乱、内乱、恶意损害,而无法或延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无法继续经营其业务,则任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不对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遵守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规则、条例或指示、事故、工厂或机械故障、火灾、洪水、风暴或供应商或分包商的违约,但须将此类事件及其预计持续时间通知另一方。如果在受影响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客户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按比例退还已支付的订阅费。

16豁免

16.1对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的放弃仅在采用书面形式时有效,且仅适用于该放弃所针对的一方以及该放弃所针对的情况。

16.2除非另有特别规定,本协议项下产生的权利是累积的,不排除法律规定的权利。

17日遣散费

17.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部分条款)被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行政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可执行或非法,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17.2如果任何无效的、不可执行的或非法的条款在部分被删除后仍然有效、可执行或合法,则该条款应适用,并进行必要的修改以实现双方的商业意图。

18完整协议

18.1本协议及本协议中提及的任何文件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之前就其涉及的标的物达成的任何安排、谅解或协议。如本协议与销售协议条款有任何冲突,应以本协议为准。

18.2各方承认并同意,在订立本协议时,除本协议中明确规定外,其不依赖于任何人(无论是否为本协议一方)就本协议标的物作出的任何承诺、承诺、保证、陈述、陈述、保证或理解(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

19日作业

19.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以任何其他方式转让、转让、收费、分包或交易。

无合伙或代理关系

本协议旨在或者操作创建一个伙伴关系当事人,或授权任何一方为另一个代理,和任何一方有权采取行动的名称或代表或绑定其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声明或保证的,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和行使任何权利或权力)。

21第三方权利

本协议并未根据《1999年合同(第三方权利)法》授予任何个人或一方(本协议各方以及(如适用)其继承人和获准受让人除外)任何权利。

22日通知

22.1本协议项下要求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以下地址),并应由专人递送或通过预付头等邮件或挂号邮件发送至另一方在本协议中规定的地址,或该方为此目的可能已通知的其他地址。

供应商电子邮件地址:paul.sanders@interactsoftware.com

专人送达的通知在送达时视为已收到(如送达时间不在营业时间,则在送达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以已付费头等邮件或记录派递邮件发送的地址正确的通知,应在正常邮寄过程中本应送达的时间被视为已收到。

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23.1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或其标的物或形式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包括非合同争议或索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纽约州法律解释。

23.2双方不可撤销地同意,纽约州法院对解决因本协议或其标的物或形式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或其标的物或形式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包括非合同争议或索赔)具有专属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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